為了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眾快速、準確地查找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依法公開的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2019年4月修訂版,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一)公開內容
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動公開《條例》第十九條、二十條規定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市政府領導及分工;
2.市政府辦公室內設機構及其主要職能;
3.市政府工作規則;
4. 市政府令;
5.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制發的規范性文件;
6.市政府工作報告;
7.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
8.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
9.市級財政預算、決算信息;
10.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
11.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12.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
13.市政府人事任免;
14. 市政府重要會議、市政府領導出席重要政務活動信息(新聞通稿);
15. 其他需要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公開方式
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要是通過《高州市人民政府公報》和高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必要時通過其他媒體公開。
1.《高州市人民政府公報》
《高州市人民政府公報》每季度發行一期,每年發行四期,實行贈閱的發行方式。贈閱范圍:市四套班子領導、市委各部委辦、市直各行政事業單位、鎮黨委和政府及街道辦事處、各村(居)民委員會、各社會團體。
市圖書館、市檔案館可查閱《高州市人民政府公報》。
《高州市人民政府公報》編輯部地址:高州市中山路59號,郵政編碼:525200,電話:0668-6696196。
2.高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高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651443.tw)開設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欄目,公眾可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的指引,查找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使用方法:
(1)欄目導航:將公開的政府信息劃分為“組織機構”“規章文件”“政務動態”“財政預決算報告”“政府工作報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其他”“重點領域信息”“政府網站年度工作報表”共九部分。點擊其中某一個,可顯示相關信息子類或信息列表;點擊列表中的條目名稱,可顯示該信息的詳細內容。
(2)市政府文件搜索:設有發文字號、時間、標題、正文、公文種類等五種查詢條件,可選擇其中一個或多個條件進行查詢。
(3)市政府領導同志政務活動信息搜索:設有標題、正文、發布時間等三種查詢條件,可選擇其中一個或多個條件進行查詢。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一)受理機構、地址、時間
受理機構: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股
詳細地址:高州市中山路59號市府大院1號樓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節假日、公休日除外,季節性辦公時間調整見公告)
聯系電話:0668-6664841;郵政編碼:525200
互聯網申請地址:http://ysq.maoming.gov.cn/step1.php?u=224
(二)提出申請
申請人填寫《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見附件1)?!渡暾埍怼房梢栽谑芾頇C構處領取,也可以在“高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651443.tw)上下載,《申請表》復印有效。
1.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真實載明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有效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應當描述明確、詳盡,有助于受理機構確定信息內容。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4)當面申請的,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通過郵政寄送提交申請的,應隨《申請表》附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網上申請的,應上傳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掃描件或照片。
(5)承諾所獲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隨意擴大公開范圍。
2.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書面申請。
①當面提交
申請人可到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處當面提交申請。
地址:高州市中山路59號市府大院1號樓;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7:30(節假日、公休日除外,季節性辦公時間調整見公告)。
②信函提交
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應在信封的顯著位置標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以“郵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請。
(2)通過互聯網提交申請。
申請人登錄高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在“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專欄(互聯網申請系統)中選擇申請單位,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后直接提交。
注: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暫不受理申請人通過電報、電話、傳真、短消息、電子郵件等渠道提出的申請,如申請人無法當面、信函或互聯網申請系統提出申請,可通過電話(0668-6664841)咨詢相應業務辦理事項。
(三)申請處理
登記初審。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后,將進行登記和初審(必要時將出具回執)。
初審內容包括:所需政府信息描述是否明確,形式要件是否完整,身份證明是否真實。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經初審申請符合受理各項規定的,將根據不同情況作出答復。
(四)申請時間的確認
1.申請人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提交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2.申請人以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行政機關簽收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3.以平常信函等無需簽收的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應當于收到申請的當日與申請人確認,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4.申請人通過互聯網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雙方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五)答復
對于能夠當場答復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延長答復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本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本機關依據條例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8.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能作區分處理的,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部分內容,對不予公開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9.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但經征得權利人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并將決定公開的內容和理由書面告知權利人。
詳見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辦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見附件2)。
(六)收費
《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行政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行政機關收取信息處理費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制定。
(七)監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受理機構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根據《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五十一條規定,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利益的,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建議、投訴舉報。電話:12345。